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,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。为规范学校的管理,确保学生的安全,我校要求学生和家长在自愿的情况下在学校食堂就餐,但有部分离校较近的学生中午不在学校就餐,为了这部分学生回家就餐时的路途及在校外的安全,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:
1.依据国家有关学生安全事故处理条例,学校负责学生到校后、放学前在校期间的管理,家长负责到校前、离校后(包括放假时间)的管理,家长要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监管学生校外行为,不能出现监管上的盲区,确保学生上、放学途中的安全。因此,家长对学生在校外一切时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,从回家、就餐、到校进行全方位的监管,在此期间安全由监护人负责,在此期间造成伤害的,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。
2.我校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,学生中午凭出入证出入校园,中午在校外就餐学生在规定时间出入学校。(中午11:25放学学生凭证出校园,下午1:30学生到校上课,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。)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学生有事耽搁,必须由家长代学生请假。
3.学校提倡家长送饭或学生自带午饭。送饭到校家长出现学生食物中毒,责任由家长自负。送饭到校的学生家长、要保证饭菜质量。
4.因外出就餐发生的交通事故、人身伤害、食物中毒等一切安全问题均与学校无关。
5.学生外出就餐时,必须由家长选择证件齐全、符合卫生条件的正规餐点进餐。禁止到三无餐点就餐,禁止食用变质、垃圾、三无食品。学生不得自校外捎带食品、饮料进入校园。不吃路边的小食品、饮料等,注意饮食卫生、严防病从口入,严格控制孩子的零花钱。
6.家长要坚持督促学生每天中午按时回家就餐,按时返校上课。凡未按时回家的学生,家长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;未按时返校上课的,班主任要及时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。
7.对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,其家长更应加强履行该生离校后和到校前的监护责任。
8.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外就餐的学生,其家长或监护人要按时接送孩子。
9.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信号,听从交警的指挥,时刻注意来往车辆,不准追车、扒车、爬车、多车并行、蛇行、骑飞车、突然横穿公路和急转弯、骑车时接打电话、戴耳机听音乐等;不乘座“三无”车辆;。
10.不准私自下塘洗澡、摸鱼;不准踩水过河、过沟;不准在黑暗、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;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、返家。
11.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,不随便在外就餐,不购买地摊食品,不乱吃零食,不喝生水;教育和管理学生不和陌生人、社会闲杂人员等交往,做到陌生人的话不听、陌生人的路不带、陌生人的东西不拿,防止坏人拐骗。
12.凡有在校外就餐学生翻越院墙、逃岗混岗外出违纪以及不按时到校,滞留街道玩耍、上网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13.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该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,若更换联系方式应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。
14. 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自愿签订的协议。本协议从签字之时生效,有效期至小学毕业离校之时。
此协议一式二份,学校及家长各持一份。
年级 班 学生姓名:
家长签名: 学校签章:
2019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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