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推进我校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,扎实推进学生环境教育,提升学生环境素养,使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,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。按照宣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整体要求和《宣州区教体局市区中小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,紧密结合“绿色”学校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,从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,不断强化生态道德、环境伦理教育,积极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,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个人、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、方法和能力,科学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、态度和价值观,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,努力把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。
二、工作目标
加强学生环境教育,不断巩固和加强学校的环境教育,努力争创市级“绿色学校”。要在原有成绩上再上一个新台阶,完成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对学校教育提出的任务和要求。
三、任务分解
1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。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分管校长亲自抓,经办人具体负责。学校将该项工作列入到学校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,制定工作方案,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,保证创建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。(责任部门(人):校长室)
2、利用校园环境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。充分利用宣传栏、黑板报、LED显示屏、校园网、校园广播等媒介,开展一系列的“创模”宣传教育活动,使全体师生员工对我市“创模”的知晓率达到100%,都清楚知道“创模”的目的和意义,激发大家对“创模”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形成关心、支持和参与“创模”的良好氛围。(责任部门(人):办公室、德育处、班主任。)
3、以课堂为主渠道实施环境教育, 培养广大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。以教育部颁布的《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》为依据,按照《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》的要求,通过课堂教学、课外活动、各种环境教育专题活动等形式,以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学生对环境知识的学习兴趣,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,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。在学校总课表中要安排环境教育课程,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达到12课时以上。学生环境教育普及率≥85%。要切实加强环境教育教学研究,学科教师自觉根据学科特点和要求,将环境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,并通过集体备课、教学交流等形式加强对环境教师的培训,不断提高环境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,切实提高环境教育教学质量。(责任部门:教导处、全体教师。)
4、加强学校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。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与学校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,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:(1)成立学生环保组织,参与环保社会宣传和实践活动;(2)认真适时组织开展3.12植树节绿化活动;(3)6.5世界环境日教育活动、世界水日宣传活动、世界无烟日活动,并结合上述各种节日,开展环保征文、知识竞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使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100%,以此不断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、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;(4)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“创模”宣传栏;(5)上一堂环保课,放一次环保录像,清理一次白色污染,发一批环保宣传资料等。(责任部门:德育处、少先大队、办公室。)
5、积极开展环保实践活动。组织学生深入街道、社区等公共场合开展“小手拉大手”、环保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,结合《综合实践活动》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学生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。(责任部门:德育处、少先大队、教导处)
6、加大“绿色学校”创建工作力度。学校要积极开展“绿色学校”创建工作,认真对照“绿色学校”标准,加大经费投入,逐项落实达标。学校将以创建“绿色学校”为契机,把环境教育全面落实到教育中,抓好校园绿化美化建设;完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,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;加强环保科普知识普及宣传,切实落实环境教育课程,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;推进校园低碳生活,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,有效控制校园的污染排放,降低能源消耗。(责任部门:校长室、办公室)
四、实施步骤
从2005年1月至2015年12月,分三个阶段实施:
1.宣传发动阶段(2015年1月—3月):召开动员大会、成立领导机构,制定方案和工作计划,层层分解任务,落实责任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营造浓厚的氛围。
2.具体实施阶段(2015年3月—2015年6月):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按要求落实完成各项工作。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,查找问题,积极推进活动顺利开展。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不足,集中时间、人力、财力,突出重点,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工作。
3.自查验收阶段(2015年6月—12月):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,自觉接受教体局对学校“创模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,并迎接上级检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。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和机构,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副校长刘从波为牵头领导,德育处为牵头科室。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创建工作规划,对相关责任进行再分解。将该项工作列入到学校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,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,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,保证创建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。
2.营造创建活动氛围。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通过校园网、板报、专栏、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形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浓厚氛围。
3.强化考核督查力度。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,自觉接受市、区教体局对学校创建工作督查、考核和指导,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,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;对创建工作不得力、影响整体效果和进度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,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宣城市第十小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2015年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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