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〔2015〕9号
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,区直各学校、幼儿园,各民办学校:
根据市教体局通知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就2015年寒假及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2014年寒假时间
2015年2月7日—2015年2月28日。
二、2014—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时间安排
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2015年3月1日—2015年7月3日;高中2015年3月1日—2015年7月10日。3月1日开学,学生报到注册,3月2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暑假: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2015年7月4日—2015年8月31日;高中2015年7月11日—2015年8月31日。
三、寒假前后的几项工作
1、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。按区相关文件要求,组织好期末复习、迎考、素质测试、成绩统计分析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操行评定等工作。
2、各学校要通过开家长会、印发《致家长的一封信》等方式,做好“家校”衔接工作,提醒和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,确保每个孩子寒假期间安全有保障,生活有着落,学习有督促。
3、认真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安排,合理安排学生寒假作业,做到适量精练,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体育、文艺、社会实践等健康有益的活动。
4、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。各学校放假前要严格按照(教育[2015]8号)要求,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、安全防范教育、教育学生不进营业性网吧、不参与赌博、迷信等活动。
5、要抓好学额巩固和“防流控辍”工作。一方面要认真疏理、切实解决本校存在的可能导致学生辍学、流失的一切问题;另一方面通过上门家访将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》送到学生家中,并通过多种家访活动了解留守学生、学困生、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学习、生活情况,关心他们的疾苦,防止这些学生新学期辍学。
6、提前谋划好新学期工作。由于下学期开学较迟,各校务必要超前谋划,开学前制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、校历、行事历、周工作安排等;有序组织教材的领取、发放工作,督促教师提前备课,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快速步入正轨。
2015年1月23日
抄送:市教体局,区委办、区政府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