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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十小学学校控烟工作制度
信息来源:校长室 信息发布:admin 更新时间:2014-05-15 浏览次数:1762

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,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,创造一个优美、洁净、舒适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根据省、市、区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:

一、控烟工作有关规定

1、通过多种方式,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,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、拒绝烟草。

2、学校的教室、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、教师办公室、图书室、教工之家及各功能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做到不敬烟、不劝烟,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。

3、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,做到室内无抽烟者、地面无烟蒂和烟灰。

4、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,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,制止其不文明行为,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

5、学校大门口设立“创建无烟学校”标志,教学楼、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、图书室、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,并禁止摆放烟具。

6、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:

德育处负责我校师生的具体控烟工作,办公室负责各功能室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,少先大队负责师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,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,并适时组织进行控

 

烟知识讲座。

二、控烟工作奖惩办法

1、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,将进行劝阻和教育。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,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,第三次以上(含三次)每次扣款20元。

2、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,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,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,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。

3、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,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。

三、控烟工作的巡视、检查和监督

1、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、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。

2、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,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。

五、其它事项

1、本制度从201312月起实施;

2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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