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3年学校教代会通过)
为进一步深入教育改革,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,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,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订我校的教师绩效奖惩制度。
一.奖励
第一条:学校设教育教学效果奖。
1、根据每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相关文件,按年级班级数设奖,其奖金分别为:一等奖200元,二等奖150元(同年级四至五个班级设二等奖。单科合格率达到65%才能享受教育教学成果奖)。
2、区教体局组织的统一检测科目,增设:特别奖400元,贡献奖200元。学科成绩(分班级)列市区片三分之一以上等次的,赋特别奖;学科成绩(分班级)列市区片二分之一以上等次的,赋贡献奖。
第二条:常规工作要求方面。
1、教学计划、班主任计划、各类总结等教学资料,并领用的教辅用书、仪器设备等教学用品,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自主上交,每项给予30元绩效补助。逾期未交者或缺交者不享受(大病仍坚持在岗及两年内将退休的老同志除外)。个人领用的相关资料或仪器设备如人为损坏、丢失按原价赔偿。
2、按要求书写教学设计,无备课笔记或用备课笔记上课的每学期扣100元。(依据教导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)
3、按课堂教学常规要求上课。迟上堂、中途离堂、提前离堂每次扣10元。(依据平时抽查)
3、认真批改作业、耐心辅导学困生。作业批改马虎,无辅导学困生酌情扣。(依据教导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)
第三条:教学竞赛获奖和辅导学生获奖的补助。
1、教学竞赛获奖补助标准(单位:元,以下同):(指教育局、教研室、教科所、教育学会组织的各种比赛,含优质课、教师素养大赛、说课、教案、课件制作、教具制作、演讲比赛等)
等 次 |
国家 |
省 |
市 |
区 |
片 |
校 |
一等奖 |
1500 |
800 |
600 |
400 |
200 |
80 |
二等奖 |
1000 |
700 |
500 |
300 |
100 |
60 |
三等奖 |
800 |
600 |
400 |
200 |
80 |
50 |
2、辅导学生获奖补助标准:(指教育局、教研室、教科所、教育学会组织的
各种比赛)
等 次 |
国家 |
省 |
市 |
区 |
片 |
校 |
一等奖 |
1000 |
600 |
400 |
200 |
100 |
60 |
二等奖 |
800 |
500 |
300 |
150 |
80 |
50 |
三等奖 |
600 |
400 |
200 |
100 |
60 |
40 |
3、上面两项补助中,凡在同类活动多级获奖者,以最高级别为补助标准;同类活动多个学生获奖,只以最高级别奖次1人发放。
4、辅导班集体竞赛,其补助标准按单项奖发放。(如果以年级为单位评比的竞赛,只设一等奖。)
第四条:教育科研、论文奖。
1、教育科研奖(以结题为依据,只发给整个课题组,不发给个人)。
级 别 |
国家 |
省 |
市 |
县 |
奖额标准 |
2000 |
1500 |
100 |
800 |
2、教学论文奖。(注:论文评选活动,必须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,以正式文件、获奖证书等原件为依据。)
等 次 |
国家 |
省 |
市 |
区 |
片 |
一等奖 |
800 |
500 |
200 |
100 |
50 |
二等奖 |
600 |
300 |
150 |
80 |
30 |
三等奖 |
500 |
200 |
100 |
50 |
20 |
3、发表论文。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在“CN”刊物上发表,奖给同等稿酬的奖金(凭稿费汇款单领取)。若无汇款单,应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,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发放金额。同篇论文多次发表,按最高稿酬只计1次发奖。
4、运动会。区田径运动会:以团体总分为计算依据,不记单项奖,按不同名次计分:第一名500元,第二400元,第三名300元,第四、五、六名记200元,第七至十名100元。单项奖:第一名100元,第二名80元,第三名60元,第4-6名50元。
5、音乐文艺等团体获奖:区级一等奖200元,二等奖150元,三等奖100元。
6、同一篇论文如果既获奖又发表,以最高级别计1次发放。
7、由学校组织安排的教师进行讲座、培训等每次给予50元。
8、教师获得由区教体局(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)组织的优质课评比、教师素养大赛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,学校奖励笔记本电脑一台。
第五条:教师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各种荣誉,如:先进个人、
优秀班主任……由学校行政会按获奖级别讨论决定发放金额。
二.惩罚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:
第一条: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的,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;造成学生致伤、致残、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
第二条:对工作马虎、措施不力,由于渎职、失职而引起责任事故的,通报批评并承担责任。
第三条:参加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安排的教研、培训等活动,未达到规定次数的,每缺席1次扣绩效奖50元。
第四条:由学校或教研组安排而承担的讲座、培训、公开课、研修课等活动,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,每次扣绩效奖1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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