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城市第十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
宣城市第十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
宣城市第十小学“一岗双责”实施方案
宣城市第十小学各处室人员分工
关于调整学校书法教育领导小组和建立书法教育工作制度的通知
宣城市第十小学安全工作“一岗双责”制度
转发市教体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值班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宣城市第十小学学校控烟工作制度
宣城市第十小学阅览室管理制度
宣城市第十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
您现在的位置 >> 首页 >> 校务公开 >> 规章制度 || 文章正文
宣城市第十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
信息来源:校长室 信息发布:刘从波 更新时间:2013-11-18 浏览次数:1094

  一.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,实验教师首先要编好小组,选好组长。学生按指定的位置就座,不准高声喧哗,不准随便摆弄仪器。
  二.实验前教师要认真研读教材,明确实验目的,熟悉实验程序、方法和注意事项,严防事故发生。
  三.实验前,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,充分了解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方法,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、药品是否齐全、完好。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。
  四. 实验时,学生应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,对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懂再操作,切忌草率从事。注意实验安全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不插手他人操作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处理。
  五.实验中要认真操作、观察、思考,详细作好记录,及时填写实验报告。如遇意外事故,应沉着、镇静,及时报告老师、妥善处理。
  六.实验结束后,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,搞好清洁卫生,关好水源、电源,放好桌椅,经实验老师验收后,方能离开实验室。
  七.爱护仪器、设备、材料,一切仪器、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。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、材料
  八.因违章操作损坏的仪器,要照价赔偿。属自然损耗的要及时向教师报告。
  九.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将餐具带入实验室。接触有毒物品,应及时把手洗净。
  十.实验教师在实验进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。实验结束后,把纸屑、杂物带出,凳子放好,关闭所有水、电开关,最后离开实验室。
学生作文 文件通知 新闻动态 每周工作 教育教学 教改实践 名师风采 团队活动 校关工委 毕业留影 友情链接 站点地图 站点管理
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7.0及以上版本在1024*768状态下浏览,以获得更佳效果
COPYRIGHT © 宣城市第十小学.INC ALL RIGHTS RESERVED;ICP备案编号:皖ICP备19020013号-1
通讯地址:宣城市宣州区双桥办事处,邮编:242000,联系电话:0563-2309595
宣州区教体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POWERED BY HONEYWORD
站点维护:宣城市第十小学信息中心